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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最新发布的数据转移指南:每个法律团队都应须掌握的 10 个转移影响评估关键问题

今年,在科技与数据监管领域流传着一句话:法律和监管的更新速度,首次超越了企业法务团队的应对节奏。快到什么程度?有人打趣道:“千万别眨眼,一眨眼,可能就错过了一项可能影响贵组织的重要法律或监管动态。” 变化之迅猛,连经验丰富的总法律顾问和律师们都笑言,如今需要全天候运作的“法律雷达”,才能勉强跟上节拍。

随着《2024年个人数据保护(修正)法案》的生效,这种紧迫感尤为强烈。一系列深远改革陆续展开,其中包括强制任命数据保护官 (DPO)、数据泄露通报义务,以及跨境个人数据转移机制的修订。

马来西亚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全新的《跨境个人数据转移指南》(指南)。这一《指南》指南是最新的发展,预计将成为在马来西亚运营或从马来西亚向外转移数据的企业在数据治理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实务指南。为避免用冗长技术术语淹没读者,我们选择以“重质不重量”的方示解读这项变革。本篇文章将聚焦《指南》中新引入的一项关键概念:《转移影响评估》(Transfer Impact Assessment, TIA)。

对于熟悉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或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指引等框架的资深专业人士来说,《转移影响评估》并不陌生。然而在马来西亚,这无疑是一个新兴概念,这是马来西亚数据保护领域首次以规范形式明确要求组织主动评估跨境转移个人数据所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风险。 为此,在本文中,我们将解答您可能对《转移影响评估》最常见的10大问题,包括:什么是“转移影响评估、其具体运作方式、以及贵组织应如何将其纳入内部数据处理框架中。 

如若还有人认为个人数据监管法规是象征性规定、没有实际影响,那么现在正是时候认真审视全球隐私与监管趋势,因为执法行动正逐步且持续地成形。 

1.《转移影响评估》在跨境个人数转移中扮演什么角色?

《2024年个人数据保护(修正)法案》中最受欢迎的修订之一, 是放宽了跨境个人数据转移的条件。修订案引入了两项法律门槛,允许数据控制者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将数据当事人的个人数据转移至马来西亚以外的地区:

  • i. 该地点具备与《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实际相似的法律;或
  • ii. 该地点对个人数据处理提供的保护水平,至少等同于PDPA所赋予的保护水平。

然而,在这两项法律依据出台后,不少组织却误将其视为 “通行证”,急于将个人数据转移至海外司法管辖区,仅凭主观推断认为符合其中一项条件,而未经过充分和审慎的评估。

《转移影响评估》正是为应对这一误区而被制度化引入。它提供了一个有结构的法律评估框架,用以判断接收方所在司法辖区是否真正具备第一项标准下所要求的“与PDPA实际相似的法律”,或在第二项标准下是否“提供足够水平的保护”。本质上,《转移影响评估》是一个尽职调查工具,其作用不仅在于让跨境数据转移在形式上符合法规要求,更关键的是从实质层面评估目标国家是否真正满足上述两项法律门槛之一。

2. 如果数据控制方打算依据“实质相似的法律”作为基础进行跨境转移,是否有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转移影响评估》?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该《指南》,若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内容上(例如数据处理相关的保护机制、数据主体权利以及包括收集、披露、保存与跨境个人数据转移在内的要求)与PDPA相似,则该法律可被视为与“与PDPA实际相似的法律”。

为此,《指南》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四步骤方法,用于进行《转移影响评估》:

  1. i. 确定将要转移个人数据的国家;
  2. ii. 根据《指南》中所述的因素,评估接收国家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
  3. iii. 依据评估结果,判断该国法律是否 “与PDPA实际相似”;及 
  4. iv. 确认并确保将个人数据转移至该国的决定符合PDPA的规定。 

3. 在评估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否与PDPA实质相似时必须考虑哪些关键因素?

《指南》列出了在进行此类评估时必须考虑的最低标准。虽然这些标准并非详尽无遗,但以下五个关键因素尤为重要:

  1. i. 该法律是否赋予数据主体与PDPA类似的权利,例如查阅权和更正个人数据的权利;
  2. ii. 是否设有类似的个人数据保护原则,例如安全原则;
  3. iii. 是否有类似的规定,要求委任数据保护官;
  4. iv. 接收方国家是否有设有数据泄露通报的要求;及
  5. v. 是否对数据处理方设有保护个人数据的义务,与PDPA相当的法律义务。 

4. 如果数据控制方选择依据“充分保护水平”作为依据,是否也有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转移影响评估》?

答案是肯定的。若数据控制方拟依据第二项法律依据将个人数据转移至其他国家,必须确保所转移的个人数据在接收国将获得至少等同于PDPA所赋予的保护水平。

为引导这一过程,《指南》同样提供了一套结构化的四步骤方法,用于进行《转移影响评估》:

  1. i. 确定将要转移个人数据的国家;
  2. ii. 根据《指南》所规定的因素,评估接收国家现有的保护个人数据的机制;
  3. iii. 根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具备足够的保护措施,与PDPA相当的保护水平;
  4. iv. 评估接收方是否还需实施额外措施以确保个人数据得到充分保护。

5. 在评估接收国家是否提供充分的个人数据保护水平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与第一个法律依据类似,《指南》也提供了一组至少纳入考量的因素,用于评估接收国家是否提供“充分的保护水平”。相较于形式上的法律等同性,评估重点已更侧重于实际操作层面的保障措施,尤其是数据接收方所采取的措施。

在不详尽列举所有因素的前提下,以下五个关键因素尤为重要:

  1. i. 接收方是否已落实符合安全原则和《个人数据保护标准》的安全措施和政策;
  2. ii. 接收方是否持有可评估和验证其系统充分性的相关安全认证;
  3. iii. 接收方的相关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在实践中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4. iv. 接收方在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方面的过往记录,包括是否曾发生数据泄露事件;及
  5. v. 接收方(作为数据控制方)是否对数据处理方设定或依法要求设定保护个人数据的义务。

6. 进行《转移影响评估》时,可以依赖哪些信息来源?

了解从何获取可靠且权威的信息,是确保转移影响评估的完整性和可辩性的关键一步。鉴此,《指南》就评估法律相似性或保护水平充分性所可依赖的信息来源,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建议参考的五个主要信息来源包括:

  1. i. 接收国家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和通告;
  2. ii. 独立司法或行政机构就个人数据保护事项作出的判例或裁决;
  3. iii. 政府间组织、独立监督机构、商业和行业协会及专业团体发布的报告;
  4. iv. 与接收国家发生有关的数据泄露事件的新闻报道或公开披露的信息;及
  5. v. 数据接收方(无论其为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提供有关其数据保护机制与合规记录的报告。

7. 转移影响评估是否具有有效期限?

是的。根据《指南》,转移影响评估并非一次性完成即可。其评估结果自完成之日起,最长有效期为三年。这意味着,组织必须至少每三年重新进行评估并更新其转移影响评估,以确保持续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8. 是否有义务保留转移影响评估的记录?

确实如此。《指南》明确要求,《转移影响评估》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妥善保存,包括评估结果及其相关理由,尤其是在数据使用者依赖两项新的跨境转移法律依据(即“实质相似的法律”或“充分保护水平”)的情况下。 

尽管部分组织可能倾向于以内部、非正式或仅在思维层面完成评估,但此类未记录的做法显然不足。从严格的合规角度来看,即便评估过程合乎逻辑或专业,若无书面记录,亦视同未进行评估。

因此,组织应将转移影响评估视为一项正式且可审计的流程,确保包括风险评估、所参考的信息来源、决策过程以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均有清晰记录。这不仅是合规的要求,更是在面对审计或调查时展现问责能力的关键。

9. 谁应当负责进行《转移影响评估》?

这是一个非常实际且重要的考量点。虽然《指南》已就《转移影响评估》所需的结构和步骤作出明确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该过程技术性极强,远非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有实际经验的人士皆知,一份合规的评估报告通常篇幅较长,且涉及大量的法律研究、业务流程梳理以及风险分析,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因此,组织在处理跨境个人数据转移事项时,尤其计划依赖修正法案新增的两项法律依据的情形时,应与具备经验的个人数据保护专业人士紧密合作,联合制定准确、合规的《转移影响评估》。

10. 组织应如何实际开展《转移影响评估》流程?

这是一个极具操作性的常见问题,但遗憾的是,该流程并无快捷方式。

对于涉足跨境业务的企业而言,这项工作尤显紧迫,因为每一个个人数据被转移至的司法辖区,均需针对接收方所在的司法辖区单独开展《转移影响评估》评估。 

实际操作上可分为三个步骤: 

  1. i. 开展全面的数据映射工作 — 识别所有涉及个人数据转移或访问的司法辖区。若没有这一基础性的清晰梳理,其余流程将难以有效开展。
  2. ii. 委托熟悉跨境法规的数据隐私律师协助 — 与精通马来西亚PDPA及相关外国隐私法律的专业律师合作,共同起草所需的《转移影响评估》报告。专业律师意见对于判断接收方司法辖区是否符合《指南》下新增法律依据至关重要。
  3. iii. 将转影响评估程序纳入内部数据转移政策中 — 更新组织内部的数据治理框架,确保《转移影响评估》成为数据转移命周期中的固定环节,并设定明确的职责分工、时间表及上报机制,以实现制度化管理。

简而言之,尽管《转移影响评估》没有捷径,但只要建立在稳健的数据治理和法律洞察的基础上,整个流程是可以切实管理的。《指南》的发布,意味着跨国企业在PDPA监管下的跨境数据合规已步入实质性转型阶段。

《指南》所传递的一个明确讯息是:监管机构的期望已日趋成熟,整个流程不仅需具备法律层面的严谨性,还需具备实际运营洞察力和跨司法辖区的理解能力。因此,这已不再是形式上的“合规打勾”,而是真正要在跨境管理个人数据的过程中展现责任意识与前瞻性。

若贵组织在《2024年个人数据保护(修正)法案》方面需要深入法律咨询,或有数据保护官外包等相关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本律所的科技法律团队。我们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长期协助客户处理与《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合规相关的法律需求,定能为您提供专业、实用的支持与解决方案。

Ong Johnson黄永升
合伙律师 (交易与争议解决、科技、媒体与电信、知识产权、金融科技、隐私与网络安全)
Halim Hong & Quek 翰林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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