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设立且运营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需遵守多项法律条规与要求。我们在下文中列出一些必须遵从的基本事项:医疗服务公司注册在马来西亚,公司的注册和设立皆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监管。外国公司必须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以便在本地合法运营业务。根据《2016年马来西亚公司法》的定义,”外国公司” 包括在马来西亚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法人、协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且该协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并没有在马来西亚设立其总公司或主要营业场所。因此,若在马来西亚设立私人医疗或保健相关设施及服务,须依据马来西亚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委员会注册分支机构,注册合伙人业务实体,或设立一家本地公司。医疗服务许可证尽管在马来西亚有多项法规规范着私人医疗设施的建立与运营,但主要的相关许可证是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所批准及颁发,并由马来西亚卫生局监管。在马来西亚设立和经营私人医疗设施或服务,例如私人医院或私人疗养院(除了私人医疗诊所和私人牙科诊所以外),首先需获得卫生局局长的事先批准。在决定是否批准在马来西亚设立私人医疗设施或提供服务时,卫生局局长将综合考虑以下相关事项:(i)所提供的医疗设施或服务的性质(ii)该医疗设施或服务是否已在某个区域实施以及其实施的范围和程度(iii)该医疗设施或服务在某个区域的现阶段需求性(iv)该医疗设施或服务在某个区域的未来需求性申请私人医院许可证的程序和要求: 注册私人医疗诊所和私人牙科诊所与私人医院和其他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不同,在马来西亚设立、经营或提供私人医疗诊所或私人牙科诊所,须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申请注册,并以规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给卫生局长。其他相关机构除了卫生部的批准,在马来西亚设立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也涉及其他不同的监管机构**,例如: **具体涉及的机构会依据医疗设施的类型、提供的服务和地点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顾问和医疗法规专家,以确保全面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外国股权与参与为促进本地企业和外国投资者之间更多的合资,马来西亚政府已经在某些服务领域放宽了外国股权参与限制,其中包括以下医疗服务领域:(i)私人医院服务(ii)专业医疗诊所服务(iii)专业牙科诊所服务(iv)兽医服务(v)(通过居住机构)提供给老年人,残障人士或儿童的的社会救济服务(vi)儿童日托服务,包括残障儿童的日托服务(vii)职业性的残障人士康复服务虽然马来西亚已放宽了外国股权的限制,但任何涉及外国股权参与的医疗服务机构,仍需向卫生部外国股权参与特别委员会申请批准。其他相关要求(i)维护患者基本人权与安全《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和《2006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规》规定了设立,维持及运营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的最低标准,以确保本地医疗消费者的医疗可及性,并规范了私人医疗提供者须维护患者安全和权利的法规。(ii)遵守马来西亚就业法律,包括遵从雇佣,聘请或解雇医疗专业人员等的相关法规。(iii)遵守马来西亚数据保护法,确保患者信息及数据的机密性。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随时与我们的团队联系。作者简介Tan Lee Weei 陈莉惟伙伴律师(公司/并购、就业与劳工、监管与合规)Halim Hong & Quek 翰林律务所电话:+603 2710 3818电邮:lwtan@hhq.com.my Our Services Real Estate Dispute Resolution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BRI) Service Group Corporate Tax Employment